志愿填报分两阶段
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录取将分为7个批次
今年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6.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7.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今年照顾政策略有调整
和往年照顾政策相比,今年根据对“照顾政策”中“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照顾的范围。
具体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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