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公告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人,招聘报名自2022年11月10日起,截止至11月13日24:00结束,详细的招聘公告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2年下半年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6名)”,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下半年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6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区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同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和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发布,下同】。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76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报考教师管理中心岗位考生,被拟确定为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学校。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者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
(2)曾被开除公职者;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者;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者;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者;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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