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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获得“中国民办教育创新示范单位”、“最具综合竞争力民办高校”等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2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7号;邮政编码:511325

  云浮校区:云浮市云安区云祥大道53号;邮政编码:527324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体育类、综合改革(不分科目)分类...

与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广州华立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州华立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华立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荣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广东当代民办学校突出贡献奖等称号。现有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华立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华立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华立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6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增城区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11号;邮政编码:511325

  江门校区:江门市新会区银湖湾滨海新区崖南围垦区三龙围科苑路(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立路1号);

  邮政编码:52914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华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与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928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7号,邮政编码:511325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B线、高职“3+证书”;外省录取批次见当地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

2017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260,学院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北街地院巷1号。邮政编码:075100。

  第二条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条 学院的前身是河北宣化师范学校,始建于1917年,1998年开始专科办学,面向全省招收高考、对口升学考生。

  第四条 学院占地410多亩,现有专任教师42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80人,在校生5000余人。

  第二章 录取原则及要求

  第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全部为国家统招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北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执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所有考生优惠加分政策。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比较单科成绩,根据分数由高到低优先分配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七条 所有专业男女不限,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小语种考生慎报。相关专业要求:

  1、学前教育:身高:女:156cm以上,男:165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一定文艺特长。

  2、空中乘务、铁路运营与管理:身高:男172-184cm,女162-174cm(正负不超2cm);无色盲、色弱;夏装身体裸露处无疤痕、无纹身;无O、X型腿;无内、外八字脚、驼背,鸡胸;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史。

  选报以上三个专业的考生请在报志愿前与我院招生办联系面试,面试合格后再进行志愿填报,以免影响录取。

  第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其它

  第九条 执行河北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师范类专业学费3500元/年、非师范类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八人间5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

  第十条 学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以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宣化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 0313-7061319 学院网址:www.xhkjzyxy.com

  咨询QQ号: 张老师 80575194 何老师 2090347953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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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三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419)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二O一九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第二章 学院简介

  学院坐落在 “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英雄城”南昌,位于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交通便利,是学生读书成才的好地方。

  学院设有:护理、教育、信息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艺术等7个分院,50个专业。学院建有产、学相结合实训中心,以及护理、学前、电子、电工、通讯、机电、汽车、语音、计算机、建筑等实验室,为国家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应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院有一批教育界、科技界、艺术界的专家、学者、教授主持学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学院生活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盥洗间、组合橱柜、电脑桌、宽带网接口、电风扇、空调等。学生食堂、浴室、大型超市、ATM自动取款机、邮局、医务所、洗衣房、车队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并与全国数百家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输送关系。

  第三章 招生专业

2017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概要:

  1、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113(国标代码)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6、校址: 福建省漳州市324国道旁

  7、学校概况:漳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国道324线(厦深高铁漳浦站)旁。学院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院学制三年,下设茶学院、商学院、食品科技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设有茶艺与茶叶营销、文化创意与策划(茶文化方向)、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网络营销、商务经纪与代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连锁经营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乘务方向)、商务英语、商务英语(跨境电商方向)、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妆品经营与管理、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摄影与广告设计方向)、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电商服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网络技术与动画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交互设计方向)、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等近30个专业。师资队伍主要来自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博士、硕士以及来自海内外的知名学者。

  2008年获教育部批准成为第一所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台湾学生资格的高职院校。2012年3月通过国家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是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承担高校、国家级星火科技项目承担高校、国家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及国家农业部、国台办批准培训项目实施基地、全国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学校与集美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开展“专升本”学历教育,并与台湾嘉南药理大学、大同技术学院、育达科技大学等一批知名高校开展校际合作和出国留学业务。我校共有3个专业获评为省级示范专业,4个专业进入省级前10名,2个实训基地获选为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专利发明52项,被授予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中心。2014至今,在全国高职院校级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共获得1个国家一等奖、3个国家二等奖、2个国家三等奖、7个省级一等奖、15个省级二等奖、13个省级三等奖。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等国内外各大媒体皆多次对我校进行详细报道。

  8、学历颁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二、 2017年招生类别与招生专业

  2017年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均为普通高校计划,均为教育部备案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详细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可以查看学院招生处网站http://zsc.tftc.edu.cn。

  三、 报考...

2022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获得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的荣誉称号。现有工程造价为代表的省重点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6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城鳌大道东772号;邮政编码:51093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

2022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有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2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园校区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邮政编码:510405

  广园校区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511号;邮政编码:510405

  海珠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7号;邮政编码:510300

  越秀校区: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80号;邮政编码:510055

  滨江校区:广州市海珠滨江东路远安新街75号;邮政编码:510230

  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育才路3号;邮政编码:51088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 、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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