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6下半年执业药师有关事项通知的相关信息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您能顺利通过考试。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6〕25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我市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2016年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6年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地点
考试的详细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执行。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二)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