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已圆满落幕,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广州2016年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6年12月20日公布,考生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http://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时间和地点
本次成绩合格考生人数多,为缩短你提交材料进行复核时现场等候时间,请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按照考生审核日期对照表(考生请自行下载查看)指定日期,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塬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执行。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个考试科目。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二)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叁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叁)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