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高考志愿填报频道讯:广西专项计划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10日-11日
广西专项计划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10日-11日
2015年,我区大力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扩大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规模,其中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第一批招生学校承担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以及由我区在本科第一批录取的7所高校承担的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一并列入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的专项计划批次进行录取。7月10日18:00至7月11日9:00,该批次进行征集志愿工作,届时汇总的计划缺额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网(
http://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通知公告”栏中公布,考生可登录了解参加此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详细信息,并点击进入该网站的“2015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报读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具有我区34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待遇县(融安、融水、三江、龙胜、资源、隆安、马山、上林、田阳、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隆林、凤山、东兰、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忻城、宁明、龙州、天等、大新、田东、昭平、富川、金秀、合山)的户籍,且连续满6年;必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高一到高三连续3年学籍(在户籍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必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报读由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校承担的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报名时其户籍地须为区内的农村且连续满6年、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从高一到高三连续3年学籍(在户籍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今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等,对地方专项计划所涉及的“农村户籍” 的表述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界定。按照规定,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城乡分类代码所表示的意义为:111表示主城区,112表示城乡结合区,121表示镇中心区,122表示镇乡结合区,123表示特殊区域,210表示乡中心区,220表示村庄。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采用这一界定依据,将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和220村庄界定为专项计划中所表述的“农村”。
此前,有关招生考试机构已对当地具有国家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核,共有37644名考生符合条件,本次征集时,我区将不再组织复查,具有国家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若此前未被录取,可直接参加征集志愿。在首轮志愿填报后,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对填报了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核,共有3243名考生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在广西招生考试网“普通高考—公示信息”、“通知公告”栏中公布,本次征集志愿时,这些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