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廉政勤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八个禁止”、“52个不准”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二、廉洁从政方面。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讲排场、比阔气;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三、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决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肃生活作风方面。自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度的精神追求,努力做到“诚实、公道、正派、可靠”。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以身示范,抓班子,带队伍,扎实做好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与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及不正之风作斗争。
篇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公开承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本人做出如下廉洁自律承诺:
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索取、接受、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或者个人的财务;
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二、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不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不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不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遵守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不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五、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
不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