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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2018年中考招生与考试工作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欲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和报考高级中等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施考。
(一)继续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和义务教育证书。对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发义务教育证书。初中毕业生必须将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入中招考生电子档案。
(二)考试科目、分值。考试科目为语文(包括朝鲜语文和汉语)、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体育。中考体育考试按照《2018年延边州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实施,满分为50分。朝鲜族考生的朝鲜语文、汉语各取单科成绩50%折入总分。考试各科总分为650分。外语加试听力,分值为20分,不同语种不能混编考场。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考试按照吉中考字〔2004〕3号文件执行。
(三)地理、生物学业测试。学业测试在初二进行,由州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命题,县(市)教育局组织制卷、施考、阅卷。试卷形式为两科合卷(每科各50分),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100分钟。
(四)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由县(市)统一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操作,将实验操作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评定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教学秩序及考试监控。各县(市)、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布的课程方案,不准提前结束课程,不准学生提前离校,保证义务教育巩固率。教科研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编写任何针对学业考试的复习资料,不得借考试增加学生负担。州教育局将随机抽查各县(市)教学及学业考试组织情况。
(六)考试时间:初中毕业年级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测试时间为6月30日。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报考办法及原则
1.中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中考报名库由两部分组成,即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库(电子档案)和考生志愿库。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24日,截止4月26日,各县(市)将中考报名信息上报州招生办。
2.应届毕业生志愿填报延边一中、延边二中可兼报所规定区域内的县(市)普通高中、民办高中、“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衔接”、5年制师范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