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08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名称:延边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84
二、 校址:校本部(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医学部校区(局子街121号)、护理学院
校区(健康路39号 )、艺术学院校区(爱丹路1587号)、科学技术学院校区(朝阳街236号)及农学院校区(龙井市海兰西路1095号)。三、 办学类型及层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涵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科生、留学生、成人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一) 招生计划:2008年招生总数为4410人,其中本科4210人,专科200人。文史类1427人,理工类2583人,艺术(文)250人,艺术(理)20人,体育(文)10人,体育(理)12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见招生来源计划表。
(二)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2008年招生计划为300人。
(三) 男女比例:舞蹈学专业在山东省计划中招男生15名、女生3名,其他专业不限性别。
(四) 外语语种:英语、日语(零起点)、德语、教育技术、初等教育(专科)等专业和科学技术学院的护理学、建筑学、朝鲜语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招英语考生;日语、英语(零起点)、对外汉语专业招日语考生;工学类、医学类、农学类的各专业及心理学、俄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考生。
(五)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凡在考生体检表中所列不宜读的专业,学校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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