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居间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因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以下简称居间服务)。
第二条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甲方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交复印件一份(加盖甲方公章)给乙方保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均视为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所签订,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三条甲方应当提供确切的需求和真实的信息,以便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的甲方文件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甲方的施工资质等。乙方需要其他文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给乙方,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四条乙方的居间报酬为人民币十万元。
第五条乙方完成居间服务的,甲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进场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到达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五万元的居间报酬;
2、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开始施工并收到第一笔工程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再支付乙方人民币五万元的居间报酬;乙方应当提供相应的账号供甲方支付居间报酬,该账户信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变更账号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一千元。
第六条甲、乙双方均应保守所知悉的本合同相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泄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三万元,但乙方为了完成居间服务或者取得本合同相对方书面授权的除外。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国家机关要求提供本合同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建筑居间合同(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同期中的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工程质量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设备,并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工人住宿与材料仓库给乙方使用。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