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们来看看本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知识点:招标程序”,跟着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一、 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a)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机构)
b)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技术)
c)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招标形式)
d) 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落实(资金)
e)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图纸)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和邀请招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 资格审查
a) 资格预审:对投标人采取资格预审,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b) 资格后审: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四、 招标文件
a) 招标文件的出售: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在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b) 招标文件的内容:资格审查标准、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以及你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c) 对招标文件的要求:
i. 原则性要求
ii. 对技术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科学编制标底(自行编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
iii. 对时间的要求:;
1. 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书面形式通知。并作为修改内容
2. 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发出招标文件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时间不得少于20日。
确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保证招标人有足够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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