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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懂住建部“226号文”了吗

建设部226号文解读 建设部226号文 建市 建市2016年22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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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号文”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继2016年8月发布“86号文”后的又一重磅通知,建造师培训领域再一次掀起讨论狂潮。在全面分析通知后,笔者感慨,总算不是“狼来了”的政策导向了。

  2015年底,行业数据调查显示,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余万个,从业人员3600多万,而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却只有 35万人左右。为了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教育市场中各种职业培训机构一直发挥着自己巨大的作用,为行业持续输送合格人才。当人才发展战略稍具规模时,政策层面的指导者开始考虑整个行业的发展前景,这也解释了为什么2016年住建部连续几次发文规范执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首先,我们解读一下这份通知:

  1、“226号”的第一项内容明确指出,“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这条规定明确是在给企业减负,今后企业在考虑各种执业资格上岗人员时,可以按需聘用了,不用再盲目扩大,要匹配自己的企业定位和发展需求。此举意义合理布局企业结构,让建筑行业在企业结构和功能分布上更加合理。

  2、针对第二条“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我们可能更清楚地知晓政策层面的良苦用心。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几乎都不采用单位资质管理制度,而是由政府对执业个人直接进行监管,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第二条明示,住建部向取消建筑企业分级资质迈出第一步,推进建筑行业计划经济加快过渡到市场经济,让中小建筑企业更加充分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同时,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资质,这也更加凸显了建造师的重要性。

  3、第四条内容指向了建筑工程企业的数据化和信息化建设,明确要求“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要在互联网上公开透明展示企业承包资质等,保证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政策层面的强势介入,要求大型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应该承担起更多的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社会责任,净化市场竞争氛围。

  从上面的逐条解读可以看出政策制定者的几大决心:

  1、进一步释放中小建筑企业的市场活力,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2、更加重视个人执业资格,规范职业准入基本条件。

  3、大型企业要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带领整个行业进入更高阶段的良性发展轨道。

  国家一直在想各种办法严厉打击证书挂靠的现象,这是必然趋势;而“226号文”是对建造师疯狂挂靠现象的对症下药(其实现在其他证书的挂靠也很严重);但是要承认,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定的时间, “我们最乐观的估计,等各个省市都意识到需要严格有效、彻底贯彻住建部规定,也只能保证理论上解决了挂靠的问题。实际效果呢?谁都不好说。” 关于“挂靠时代要终结了”的言论,这个过程要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

  其次,对于大家担忧的证书含金量问题,从政策层面到个人层面,笔者认为已经非常一目了然了。一级建造师的刚需实在很大,建筑行业的整体从业水平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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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建市【2016】226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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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再次重拳出击发布《关于简化建筑企业资质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二、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三、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建造师,依法给予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要将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建筑面积指标修订内容

  于是乎大量相关人员对此进行了解读,以至于网传出:对于企业资质升级不需要建造师,企业换证也不需要建造师。唯一需要建造师的是:工程项目上;新办企业资质。而然这种说法并不正确。

  关于建市【2016】226号是根据建市【2014】159号文进行的更进一步的补充,而159号文则是针对企业资质换证实施流程等问题所做的进一步规制,并非针对建造师执业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同时在159号中附带了企业资质标准相关文件的详细说明,大家可以自行去住建部网站下载查阅。

  而在226号文的更进一步的补充中,有几点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

  第一:“简化”二字,本文注重于对企业资质相关指标的简化,而此简化则针对在换证时对相关流程的简化,同时应注意,住建部并未出台相应的具体实施规则及简化细则等相关文字,故此文只可作为对未来企业发展趋势的一个整体方向的指引。

  第二:“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也就是说在在企业资质换证的过程及年审的过程中,对最低等级企业资质要求审核建造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的标准,而对其他企业资质则不在审核建造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的标准。这里则需要注意此处应参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中出现的“既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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