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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广东惠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6号),现就开展我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惠城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惠城区。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现场审核合格后,按《体检通知》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二、网上报名
(一)申请人于9月11日至9月1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注意:惠城区户籍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网报时请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确认点请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仲恺高新区户籍的,确认点请选择“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四)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五)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