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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锦城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成都锦城学院招生简章

  成都锦城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是四川省地方属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单位,现有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成都锦城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成都锦城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成都锦城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903。

  第三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

  1.成都锦城学院(原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是由教育部2005年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管单位为四川省教育厅。

  2.学制:四年制本科(建筑学、城乡规划为五年),三年制专科。

  第五条 毕业证与学位证:学生学习期满修读完本专业教学计划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成都锦城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成都锦城学院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

  第六条 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录取相关原则从其规定。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八条 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等问题。

  第十条 专业安排: 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无法满足时,将满足考生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实施新高考的省份专业安排原则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除特殊注明的专业语种外,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部分专业要求

  1.报考外语类专业,外语(英语、日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10分;

  2.报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语文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

与成都锦城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2年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 办学属性及层次: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7号文件批准成立,由四川大学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及教育部26号令要求举办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三、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4、我院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5、学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院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学院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

  6、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再考虑单科成绩、特长等其他因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根据学生专业志愿意向进行调整。专业不愿调配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退档。

  7、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8、部分专业要求

  ⑴报考会计学(ACCA方向)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15分;

  ⑵报考对外汉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

  ⑶报考新媒体与信息网络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

  ⑷报考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和广告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

  ⑸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9、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报考本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参加考生所在的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省外部分艺术类专业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当地招办公布的为准);我院认定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⑵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和艺术设计等专业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形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⑶报考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⑷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10、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院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1、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经省招办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按规定手续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12、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

与成都锦城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5年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 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锦城学院艺术招生

  出国留学网艺术高考频道讯:2015年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招生简章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四川大学申办、中外16家企业投资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在川大百年老校的基础上建立的高起点、高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多学科、综合性的应用型大学。

  锦城学院地处“天府之国”成都,坐落于知名企业聚集地成都市高新西区,占地千余亩,校园环境优雅,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是读书求学和教学科研的理想之地。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授位条件的毕业生经审核,颁发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以诚信负责对待社会,以管理严格取信社会,以学风严谨闻名社会,以高质量教学回报社会,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和公众向往,荣获“全国十大特色院校”、“公众满意中国十大名牌独立学院”、“优秀专业特色独立学院”、“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等称号,更连续两年荣获“综合实力20强独立学院”之殊荣。

  二、艺术系简介

  经世致用——艺术人才培养目标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系立足于培养具有高级专业技能、基础理论水平和具有一定的学术思考、科研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等艺术人才,引领新的教育理念,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实施新的管理规则,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具备既符合个人自身条件又多向发展及延伸学习的能力。

  专业精英、名师荟萃——师资力量

  艺术系各专业主干课程均为教授、副教授担纲,任课教师总体水准居四川艺术教育界前列,拥有以钱梅、王彬、李芳芳、高承俊、段禹农、唐智新、王金贵、干静、刘洪耀、王兴江、陈力、李春生、邱光平、杨淑琼、李文淑、王怒涛、谢蕾、蒲一冰、郭悦昆、应跃英、万征、何宇、彭宇、汪燕玲、支锦亦等知名教授、专家为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教师组成的雄厚的师资队伍,还特邀了仲呈祥、盛中国、欧阳奋强、孙汉军、侯新天、程朝阳、陈小平、付华、赵健、余新志、陈镇宇等著名艺术家为客座教授。

  前景广阔、风光无限——实习就业

  艺术系以其资深教授的深厚社会业务资源,广泛与中外知名的艺术院校、行业协会、各级媒体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艺术实践和理论研究提供了优越条件。合作伙伴包括: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国电视、电影、戏剧家协会、中国艺术研究中心、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广东卫视、东方卫视、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四川电视台、成都人民广播电台、成都电视台、四川省人民艺术剧院、成都市人民艺术剧院、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峨眉电影制片厂、四川新华文轩集团等。

  毕业生就业去向呈现专业化且多元化的趋势,全国各省、市级电台、电视台、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传媒机构、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就业及考研、出国留学、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并存,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我院毕业生综合素质给予了充分的认可。

  突出特色、创造精品——专业介...

2012年成都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

  层次:本科

  校名: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办学特点: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经过三十多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成为以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医学、农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普通高等院校。

  二、 办学地址

  十陵校区: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

  金牛校区:成都市营门口花照壁街6号

  具体就读地点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规则及办法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遵循择优、公平和公正的录取原则。

  (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三)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普通类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艺术类同类别各专业志愿(含专业调配志愿)之间级差不超过3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所填专业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四)艺体类招生录取原则为:美术类、播音主持、影视表演、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除外);编导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社会体育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艺术类招生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教育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我校单独设置考点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同意的前提下,本科专业成绩采用我校的校考成绩,并按照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六)艺术类专科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并按照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七)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武术高水平运动员资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江苏的考生选测科目按江苏省的要求进行,等级要求达到C级以上(含C级),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具体的要求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九)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十)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十一)所有录取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资格审查,若有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外语语种

  英语、泰语、商务英语、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报考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

【2013高考招生】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13903(全国代码)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一、 办学属性及层次: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7号文件批准成立,由四川大学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及教育部26号令要求举办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三、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省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4、我院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5、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学院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

  6、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投档分及志愿相同时,以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7、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8、部分专业要求

  ⑴报考会计学(ACCA方向)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15分;

  ⑵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10分;

  ⑶报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

  ⑷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10分;

  ⑸报考城乡规划、建筑学、广告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

  ⑹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9、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我院认定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若所在省没有组织相关专业的统一考试,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⑵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形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⑶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⑷报考设计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10、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院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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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2016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学院简介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四川大学申办、中外16家企业投资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在川大百年老校的基础上建立的高起点、高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多学科、综合性的应用型大学。

  锦城学院地处“天府之国”成都,坐落于知名企业聚集地成都市高新西区,占地千余亩,校园环境优雅,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是读书求学和教学科研的理想之地。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授位条件的毕业生经审核,颁发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以诚信负责对待社会,以管理严格取信社会,以学风严谨闻名社会,以高质量教学回报社会,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和公众向往,荣获“全国十大特色院校”、“公众满意中国十大名牌独立学院”、“优秀专业特色独立学院”、“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等称号,更连续两年荣获“综合实力20强独立学院”之殊荣。

  艺术系简介

  经世致用——艺术人才培养目标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系立足于培养具有高级专业技能、基础理论水平和具有一定的学术思考、科研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等艺术人才,引领新的教育理念,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实施新的管理规则,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具备既符合个人自身条件又多向发展及延伸学习的能力。

  专业精英、名师荟萃 ——师资力量

  艺术系各专业主干课程均为教授、副教授担纲,任课教师总体水准居四川艺术教育界前列,拥有以钱梅、王彬、李芳芳、高承俊、段禹农、唐智新、王金贵、干静、刘洪耀、王兴江、陈力、李春生、邱光平、杨淑琼、孙岩、王怒涛、谢蕾、蒲一冰、郭悦昆、应跃英、万征、何宇、彭宇、汪燕玲、支锦亦等知名教授、专家为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教师组成的雄厚的师资队伍,还特邀了仲呈祥、盛中国、欧阳奋强、孙汉军、侯新天、程朝阳、陈小平、付华、赵健、余新志、陈镇宇、刘朝等著名艺术家为客座教授。

  前景广阔、风光无限 ——实习就业

  艺术系以其资深教授的深厚社会业务资源,广泛与中外知名的艺术院校、行业协会、各级媒体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艺术实践和理论研究提供了优越条件。合作伙伴包括: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国电视、电影、戏剧家协会、中国艺术研究中心、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广东卫视、东方卫视、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四川电视台、成都人民广播电台、成都电视台、四川省人民艺术剧院、成都市人民艺术剧院、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峨眉电影制片厂、四川新华文轩集团等。

  毕业生就业去向呈现专业化且多元化的趋势,全国各省、市级电台、电视台、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传媒机构、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就业及考研、出国留学、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并存,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我院毕业生综合素质给予了充分的认可。

  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专业测试安排

  文化成绩认定: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文化成绩,并达到当地招办(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批次的文化分数线。

  专...

2015年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四川大学申办、中外16家企业投资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在川大百年老校的基础上建立的高起点、高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多学科、综合性的应用型大学。

锦城学院地处“天府之国”成都,坐落于知名企业聚集地成都市高新西区,占地千余亩,校园环境优雅,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是读书求学和教学科研的理想之地。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授位条件的毕业生经审核,颁发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以诚信负责对待社会,以管理严格取信社会,以学风严谨闻名社会,以高质量教学回报社会,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和公众向往,荣获“全国十大特色院校”、“公众满意中国十大名牌独立学院”、“优秀专业特色独立学院”、“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等称号,更连续两年荣获“综合实力20强独立学院”之殊荣。

二、艺术系简介

经世致用——艺术人才培养目标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系立足于培养具有高级专业技能、基础理论水平和具有一定的学术思考、科研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等艺术人才,引领新的教育理念,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实施新的管理规则,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具备既符合个人自身条件又多向发展及延伸学习的能力。

专业精英、名师荟萃——师资力量

艺术系各专业主干课程均为教授、副教授担纲,任课教师总体水准居四川艺术教育界前列,拥有以钱梅、王彬、李芳芳、高承俊、段禹农、唐智新、王金贵、干静、刘洪耀、王兴江、陈力、李春生、邱光平、杨淑琼、李文淑、王怒涛、谢蕾、蒲一冰、郭悦昆、应跃英、万征、何宇、彭宇、汪燕玲、支锦亦等知名教授、专家为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教师组成的雄厚的师资队伍,还特邀了仲呈祥、盛中国、欧阳奋强、孙汉军、侯新天、程朝阳、陈小平、付华、赵健、余新志、陈镇宇等著名艺术家为客座教授。

前景广阔、风光无限——实习就业

艺术系以其资深教授的深厚社会业务资源,广泛与中外知名的艺术院校、行业协会、各级媒体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艺术实践和理论研究提供了优越条件。合作伙伴包括: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国电视、电影、戏剧家协会、中国艺术研究中心、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广东卫视、东方卫视、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四川电视台、成都人民广播电台、成都电视台、四川省人民艺术剧院、成都市人民艺术剧院、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峨眉电影制片厂、四川新华文轩集团等。

毕业生就业去向呈现专业化且多元化的趋势,全国各省、市级电台、电视台、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传媒机构、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就业及考研、出国留学、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并存,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我院毕业生综合素质给予了充分的认可。

突出特色、创造精品——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

以播音、节目主持人必备的素质和能力为导向,经过学习和实践,使毕业生成为具备较高的语言文字功力、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表演素质,掌握播音主持学、新闻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具有新闻采访、编辑、播音和节目主持能力,采、编、播合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人才。

表演

以影视戏剧表演人才必备的能力和素质为导向,经过学习和实...

2012年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第二条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三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七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着重参考外语、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八条 如果第一志愿未满额,对非第一志愿并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参照上一条规定择优录取。

  第九条 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对其加分或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时按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专业,我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级差(预设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5分、3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在同等条件下,着重参考外语、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根据学生专业志愿意向进行调整,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相应专业并择优录取。不服从调剂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则退档。

  第十一条 对有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的江苏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物价局批准(川价函[2006]85号),学费为本科12000元/年.生,专科10000元/年.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

  第四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六条 学院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十佳”学生特别奖等奖助学金。另外,对高考成绩优异的新生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人。

  第五章 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六章 其它事宜

  第十八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咨询专线:028-820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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