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扬中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
扬中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的要求,扎实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切实发挥考试评价对推动中学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的正确导向作用,优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整体质量,根据《2018年镇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扬中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努力实现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有利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扬中地方经济发展输送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学业水平考试和考查
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中考命题、考试、阅卷和招生工作在镇江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
(一)学业水平考试
1.命题要求
以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版)为指导,以镇江市各学科中考《考试说明》为依据,充分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和素质教育的要求,试题难易适中,具有较好的区分度。
命题要符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重视思维创新,着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科目、分值和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