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2018年抚州东乡区区直单位和金峰街道办事处选调公告(43人)》,供您参考!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希望给您带来帮助!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2018年东乡区区直单位和金峰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使选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抚人发〔2007〕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设置及范围
(一)选调的职位设置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3名,其中区直事业编制职位24名;金峰街道办事处公务员职位5名,事业编制职位14名。
(二)选调范围
1.公务员职位:全区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公务员机关的在编在岗人员。
2.事业编制职位:全区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性较强岗位放宽至中专学历);
3.报考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2周岁;
4.近两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级;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未达到用人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