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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3年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广东高考招生工作安排 广东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 招生工作安排

关于广东省2023年高考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安排已经通知出来了, 详细的考试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欢迎广东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证书”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三)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

  “3+证书”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但不得兼报。报名要求详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退役士兵考生须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地级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领取考生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三、考试和证书要求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生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7-8日。

  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3+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招生院校须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是否对口、是否符合相应的证书要求进行审核。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职业技能测试等安排详见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网站。

  (二)证书要求

  1.报考考生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14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52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

与招生工作安排相关的高考招生

2022年贵州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成人高考 成人高考通知

  2022年的成人高考已经开启了考试最后一个月的倒计时,各位考生在十一月的月初就要正式踏上考场了,同样对考试高度重视的就是考试的组织方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贵州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安排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一)压实考试安全责任。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考试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各级各岗位职责,将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内部管理,实行保密、考务等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双岗双责,重点岗位要建立一岗多控、人技联防,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试卷流转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细化保密措施和操作程序,全面梳理和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及时整改,确保从制卷、运输、保管到考试、评卷、录取全过程的安全保密。加强考务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充分利用各级考试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作弊等违规行为。要参照《贵州省2022年高考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成人高考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各相关学校要认真落实承担考试的义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标准化考点能用、管用。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本级招委成员单位,成立和完善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实行统一指挥,有效控制,快速处置。成人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成人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黔招委〔2022〕13号)执行。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疾病疫情、舆情应对等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演练,确保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妥善,确保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造成考点、考场秩序混乱和事态失控,保证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

与招生工作安排相关的成人高考资讯

黑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排2022年

2022年高考招生 2022年黑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排

黑龙江教育考试院为做好今年招生工作,特对黑龙江省2022年各大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还在寻找相关咨询的考生来小编这看看了解一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2022年黑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排,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黑龙江: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考生必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生计划

  (一)本书所列各院校招生计划均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国家计划招生。

  (二)目录中,在普通批次招生的院校,学校名称前标明的“理”,表示招理工考生,“文”表示招文史考生;在体育批次招生的院校,学校名称前标明的“理”表示招理体考生,“文”表示招文体考生;在艺术批次招生的院校,学校名称前标明的“理”表示招理艺考生,“文”表示招文艺考生。

  (三)院校名称前面的数字为院校代号,后面括号内的地址为学校办学所在地(如个别专业办学所在地发生变化,在专业名称后面或院校备注中另有标注,仅供考生参考,具体以该校招生章程公布为准)。专业名称前面的数字为专业代号,后面的数字分别为招生计划数、学制和每年学费标准。

  (四)本科院校的学制为四年及以上,高职(专科)院校的学制为三年或二年,“5+3”一体化专业标注的学制为本科阶段的学制。

  (五)各院校及相关专业凡具有共性的说明或要求均在院校备注中予以注明。因受版面限制,本计划不能涵盖院校《招生章程》中全部事项。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s://gaokao.chsi.com.cn)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www.lzk.hl.cn),详细查询院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所报院校在我省招生的详细信息(如体检、成绩等特殊要求),以防错报志愿。

  二、体检结论

  填报志愿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目录“二”)和院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结论为“专业受限”和 “不宜就读专业”的考生一定要避开受限专业和不宜就读专业,以免因体检原因造成退档。选报军队、公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司法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军检、公安体检、消防体检、司法体检和政审、面试(具体要求以当年专项文件为准),并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及医师建议填报志愿。

  三、投档办法

  (一)我省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普通本科第一批 A段、普通本科第二批 A段、普通高职(专科)批 A段、艺术类本科批 A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A段、体育类本科批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批次和类型仍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以专...

与招生工作安排相关的高考招生

2020黑龙江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高职单招招生 黑龙江高职单招招生 2020黑龙江高职单招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了解高考报名,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黑龙江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安排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黑龙江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政发〔2016〕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体检

  考生报名参加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方法、身体检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工作,按照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已参加高考补报名且已缴纳报考费、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市地招考机构另行通知。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2020年5月8日9:00开始,2020年5月11日16:00截止。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二)网络远程面试(面谈)

  2020年5月17日,招生院校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考生报名人数多于核定招生计划数的院校,须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试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考生报名人数少于核定计划数的院校,可以组织网络远程面试或面谈。具体工作安排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三)考生录取

  1.时间安排。2020年全省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0年5月17日至24日。考生参加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网络远程面试(面谈)。5月24日前,各高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5月25日,龙招港公布高校征集志愿计划和报名联系方式。

  第二阶段:2020年5月25日至29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征集志愿高校报名参加网络远程面试(面谈)。5月29日前,各高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2020年6月3日前,各高校须到省招考院办理高职单招录取手续。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或面谈情况,可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其中,对普通高中学生,可依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对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可依据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自行上网打印,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学校提供;职业高中、中专学生成绩单由学校提供;技工学校学生由本人提供职业技能证书,学校提供成绩证明。

  3.特别说明。考生参加高职单招,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被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四)考生报到

与招生工作安排相关的高考招生

2020江西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安排方案通知

2020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江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2020江西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

  一年一度的高考报名时间已经开始,还不知道的考生赶紧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江西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安排方案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江西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安排方案通知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3月31日“2020年高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0〕3号)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考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二、组织机构

  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我省2020年体育统考由江西师范大学承办。

  (一)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2020年体育统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管理组、监督工作组、舆情应对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省体育统考政策规定,指导江西师范大学做好体育统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江西师范大学落实体育统考工作方案,监测研判处置涉考舆情,全面统筹管理全省体育统考工作。

  (二)江西师范大学成立全省2020年体育统考组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组、考务工作组、纪检监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舆情应对组等若干职能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体育统考政策规定,制定体育统考工作实施方案,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考试违规处理、考试秩序维护、后勤服务保障、政策宣传解读及涉考不良信息处理等工作。

  三、考试项目

  (一)普通考生考试项目: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篮球往返运球投篮、足球20米运球绕杆射门(以下分别简称“篮球考试”“足球考试”)。

  (二)“三校生”考生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

  四、日程安排

  全省2020年体育统考定于5月10日-6月2日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以下简称“考点”)进行。全省16370名(其中普通考生16344名,“三校生”体育考生26名)体育类考生分7个批次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全省体育统考各考试项目考试方法、评分标准,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体科字〔1989〕20号)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编印的《普通高校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为参考,结合我省体育统考实际制...

与招生工作安排相关的体育高考

​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考招生政策 中考招生信息 2019中考招生工作

  考试准备的怎么样啦?有没有想过中考之后去哪一所高中学校读书?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有关高职院校、中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19〕16号)文件,现将我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涉及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7〕3号)要求,严格落实中考工作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做好试题试卷保密安全、考试组织管理等工作。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并细化考务规章,健全考点组织机构,严密安排考前准备工作,尤其要高度重视各考点的试题保密和听力考试相关人员、设备的检查落实工作,在考前彻底排除各种潜在隐患,确保考试安全和顺利进行。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市须依据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报名工作细则。

  (一)报名时间

  各市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份,具体时间各市自行确定。

  (二)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初中毕业;

  3. 身体健康;

  4. 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学历证件,按照各市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办法报名。

  2.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正式证明:

  (1)烈士子女须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证明;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须持省公安厅政治部的证明;

  (3)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持省军区政治部的证明;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持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5)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对台办公室的证明;

  (6)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本原件,16周岁以上的考生还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报名号、准考证号编排方法

  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19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信息标准的通知》(晋招考信函〔2019〕2号),中考报名号采用十位数编排,第一、二位为市代码;第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五、六位为毕业学校或单位代码;后四位标准由各市自行制定。

  准考证号采用九位数编排,第一、二位为市代码,分别为01太原、02大同、03阳泉、04长...

与招生工作安排相关的中考志愿填报

山西空军第12批女飞行学员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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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军招飞频道为大家提供山西空军第12批女飞行学员招生工作安排,想报名的同学请抓紧时间报名!

  山西空军第12批女飞行学员招生工作安排

  根据2019年度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计划,确定今年招收第十二批女飞行学员。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此次招生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宣传动员工作

  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结合各市生源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帮助学生了解空军招飞的相关政策规定,激发青年学生报考热情,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女飞行学员。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的女性毕业生;

  2、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大于20周岁(1999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

  3、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4、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5、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统招一本线。

  三、录取原则

  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2019年度全国女飞招生计划,按以下顺序组织录取:

  1、录取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30分以上的考生(以高考总分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

  2、录取符合歼强机选拔标准的考生(身高≤181cm、坐高≤96cm、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1.0以上)。

  3、依次录取心理选拔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生。

  同等条件下,依据“可比系数”(高考文化成绩与统招一本线的比值)排序,“可比系数”相同的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四、报名方法

  各地要按照空军招飞报名基本条件,认真组织报名学生进行“五查”(视力、色觉、身高、体重、血压)。“五查”合格且预估高考成绩能达本省统招一本线的,填写《空军第十二批女飞行学员报名名册》,逐级上报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报名,往届毕业生到县区招办报名。由各县(市、区)招办汇总上报到各市。各市招生考试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后发送至北京选拔中心邮箱:huabeizhaofei@sina.com。元旦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将组织报名考生到北京复选检测。

  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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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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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7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高考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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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内蒙古2017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高考招生工作安排,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具体安排(附政审表)

  一、政审阶段(6月27日至6月30日)

  凡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考生须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考生在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政审材料,面试前交面试工作组。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7月1日至7月2日)

  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由自治区司法厅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到内蒙古警官学校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沟子板村西500米,市内乘坐44路公交车沟子板站下车。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政审表和3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人员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面试与体检体能测试表》认真组织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测试结束后由考生、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果要告知考生本人,对不合格者要说明不合格原因。

  三、监督举报电话

  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1—5301211。

  四、公布结果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结束后,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附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年招生政审表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年招生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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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徐汇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安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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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汇区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号)精神,现就徐汇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公办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二)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为40人左右。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4.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5.符合就读条件的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满积分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三)信息登记

  1.2017年,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www.shrxbm.cn)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3月18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2.信息登记前,家长须对幼儿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3.4月8—23日,凡本区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规定时间至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四)入学报名

  5月27—28日为公办小学报名核对证件日,各报名核对证件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1.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并提供与登记申请回执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2.外省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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