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待遇如何,由出国留学网政法干警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公务员热已经成为这两年的一种典型现象,政法干警考试当然也不例外,有很多考生也会问政法干警待遇怎么样等问题,出国留学网针对此问题做以下解释:
经费保障
1.对定向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基层政法岗位的试点班学生培养经费、免收学费经费、生活补助经费三项,全部由中央财政保障。中央政法主管部门应在招录工作结束后,尽快提供分地区实际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情况,以便财政部按照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当年生均经费定额、学费收费标准,以及生活补助费标准核定三项经费总额,下达到各招录培养院校。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经费,由中央财政直接追加预算下达;地方院校经费,按照院校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财政下达到院校所属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该项政法招录体制改革试点专项经费后,应尽快足额下达到各招录培养院校。
2.对定向到东、中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县以下基层政法岗位试点班学生培养经费、免收学费经费、生活补助经费三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保障。其中:中央财政负责保障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招录试点班学生的培养经费,按照财政部核定该院校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当年生均经费定额核定,随该院校其他学生经费一并下达;其余经费,由东、中部地区省级财政保障。请东、中部地区省级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试点经费支付程序。
3.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
4.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工作经费,按照现行公务员招录工作经费途径予以保障。公务员考录经费由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内的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标准向考生收取。教育部门招录工作经费,按现行规定向考生收取报名费解决。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各省各县的经济情况不一样,政法干警待遇也会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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