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了解到,近日,济南市教育局出台了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政策,有兴趣的一起来看看吧。
引进的A、B、C、D类人才,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可分别享受一次性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安家住房补贴……12月12日,市教育局在市直部门中率先制定出台《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该《办法》,教育系统人才是指纳入全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高层次人才及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紧缺人才,主要面向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具有丰富教育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济南市域外的教育人才及团队。教育系统人才分为A、B、C、D类。
A类:教育专家(团队)。指国家级教育领军人才,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的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省级领航示范学校校长及其主导团队。
B类:名师名校长(团队)。指省级教育领军人才,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出色成绩的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特级教师和“名师名校长”及其主导团队。
C类:学科带头人。指市级教育领军人才,在学生德育、学科教学、学校管理或教育科研等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的市级以上知名、特色学校的校级领导及其主导团队,国家级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教练,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技能名师和功勋教师等。
D类:教育紧缺人才。指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中在资源配置、教育管理、教学研究、制度改革和重点突破项目中缺乏的专家型人才、团队。
根据该《办法》,对引进的A、B、C、D类人才,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分别享受一次性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安家住房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建设或储备安居房、人才公寓(产权归单位的租赁住房),作为引进人才的周转房,周转期原则不超过5年。引进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薪酬待遇,在全面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基础上,3年内每年给予新引进的A、B、C、D类人才分别7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按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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