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2016年3月7日通过的移民新法规于11月1日开始生效执行。新法规是为了确保在法国定居的外国人更方便的融入法国社会,吸引国外人才来法定居。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更有效地控制和管理非法移民。
新法规内容涉及多年长期居留、绿卡(10年长居)、人才护照居留、政治避难保护居留、打击非法移民以及放宽外国居民治疗政策等。本篇介绍新设的多年长期居留(学生长期居留将与人才护照居留将在另一篇综合介绍)。
多年长期居留 (titres de séjour pluriannuels)
颁发这种新型的多年长期居留证,可简化居留续签手续。节约申请者去省政府排队等待时间,同时也可有效提高政府办公人员的接待质量。
该居留主要针对来自非欧盟国家的外国人。目前在法国居住的外国人超过580万人,其中,来自欧盟的移民近300万人,剩下280万左右的移民主要来自非洲、中东、亚洲及美洲地区。
哪种人可申请此居留?
持有一年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均可申请这种类型的居留。有效期介于两年和四年之间,法国省政府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颁发两年、三年或四年有效的长期居留。
何时可申请?
在更新居留证时,申请者需提出更换多年长期居留的要求,否则居留证类型不会自动更改。
此类型居留有可能被取消吗?
有可能被取消的理由:
1,凡是获得此类型居留的外国人,如因触犯法律或对法国的社会安全造成威胁者,将被取消居留证。
2,以开公司名义获得该居留者,在不申报的情况下,以非员工的身份从事某种工作,该居留证将被取消。
3,被取消此居留的企业老板被要求离开法国后,一旦重新合法回到法国,在最初的三年内无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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