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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

高考院校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新疆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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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

  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5013558。

  转设后新疆理工学院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属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新疆理工学院在湖南的招生代码:6515,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特此公告。

  新疆理工学院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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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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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XINJI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码):13558。

  第三条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校址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稻香路217号(学府路1号)。

  第四条 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04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部共建”学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新疆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审核,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在本科批次录取。

  第五条 学院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考核形式”,以及“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年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发给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行第三方监督,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增加教师、学生、校友代表,在招生过程中,代表们可以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实行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2018年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下达为准,均为普通本科计划,学制为四年(汉语言专业外,其它专业民考民、双语学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区外计划生源不足时,缺额计划可追加到区内相同专业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学院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学院对少数民族地...

与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年秋季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聘简章(150人)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聘 新疆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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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第四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精神,主动适应“一带一路”新疆核心区建设以及阿克苏和南疆地区对人才的需求,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于2015年规划建设坐落在阿克苏市。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现校址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新城区学府路1号,校园占地面积2856亩,规划建筑面积68.7万平方米,分三期建设,一期占地面积2300亩,建设于2015年完成,建筑面积近33万平方米,共投入建设资金15亿元。新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和生活设施齐全,拥有现代化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各专业实验室、图书馆、室内外体育馆等设施,能基本满足一期规划8000人的教学、生活需要。学院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投入3600余万元建设智慧化校园;近3500万元配置教学和实验实训设备仪器;1533万元配置图书及信息资料,采购图书20万册,电子图书53万册;1700余万元配置办公、教学、生活设施,投入7500万元采购实验设备。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现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和法学五大学科体系,下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设备与控制工程、土木工程、物流工程、物流管理、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英语、汉语言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语)、法学、俄语共19个专业。现有在校生6556名,教职工450名,其中专任教师371名,有高层次人才104人,教授17人,副教授8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8.039%;博士46人,硕士274人。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大学生英语竞赛、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等各类全国大赛中获奖,其中获国家级奖项86个、省部级奖项111人、校级奖项134人。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储备,吸引优秀人才为新疆阿克苏地区高等教育贡献聪明才智,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并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50人。详见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与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相关的事业单位

2017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的2017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XINJIANG UNIVERSITY OF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码):13558。

  第三条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校址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稻香路217号(学府路1号)。

  第四条 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04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部共建”学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新疆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审核,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在本科批次录取。

  第五条 学院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考核形式”,以及“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年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发给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行第三方监督,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增加教师、学生、校友代表,在招生过程中,代表们可以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实行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2017年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下达为准,均为普通本科计划,学制为四年(汉语言专业外,其它专业民考民、双语学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区外计划生源不足时,缺额计划可追加到区内相同专业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学院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学院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十四条 下列情况的考生学院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录取:(1)有文艺特长(如乐器、舞蹈、书法、绘画)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有体育特长的,特别是对于获一级或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在当地高招办加分的基础上,...

与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XINJIANG UNIVERSITY OF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码):13558。

第三条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校址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稻香路217号(学府路1号)。

第四条 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04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部共建”学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新疆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审核,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在本科第三批次录取。

第五条 学院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考核形式”,以及“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

第六条 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具有独立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的资格,学生毕业时,成绩合格,发给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行第三方监督,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增加教师、学生、校友代表,在招生过程中,代表们可以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实行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2016年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下达为准,均为普通本科计划,学制为四年(汉语言专业外,其它专业民考民、双语学生预科一年)。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区外计划生源不足时,缺额计划可追加到区内相同专业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学院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二条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学院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十四条 下列情况的考生学院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录取:(1)有文艺特长(如乐器、...

与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XINJIANG UNIVERSITY OF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码):13558。

  第三条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校址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稻香路217号(学府路1号)。

  第四条 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04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部共建”学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新疆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审核,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在本科第三批次录取。

  第五条 学院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考核形式”,以及“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

  第六条 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具有独立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的资格,学生毕业时,成绩合格,发给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行第三方监督,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增加教师、学生、校友代表,在招生过程中,代表们可以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实行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2016年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下达为准,均为普通本科计划,学制为四年(汉语言专业外,其它专业民考民、双语学生预科一年)。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区外计划生源不足时,缺额计划可追加到区内相同专业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学院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二条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学院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十四条 下...

与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5高考分数线发布

高考录取分数线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

  失败,是任何人都不愿面对的结果。或许有人将失败当作教训,但是,对我们来说,这个教训的代价太大了。这个世界从不会给一个伤心的失败者颁发奖牌。但我们要明白,这场比赛的结果的决定者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自己。所以无论大家考得好与坏都要填报好高考志愿,志愿没填好就无法进入理想的大学深造,报考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校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 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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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XINJI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码):13558。

第三条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分乌鲁木齐校区(乌鲁木齐市西北路499号)和阿克苏校区(阿克苏市阿温大道121号)。

第四条 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04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部共建”学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新疆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审核,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在本科第三批次录取。

第五条 学院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考核形式”,以及“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

第六条 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具有独立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的资格,学生毕业时,成绩合格,发给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工作,新疆大学纪检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邀请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社会人员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15年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下达为准,均为普通本科计划,学制为四年(除汉语言专业外,其它民考民、双语考生报到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汉语水平测试,达到学院规定要求的,升入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要预科一年)。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区外计划生源不足时,缺额计划可追加到区内相同专业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学院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阿克苏校区所有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至乌鲁木齐校区就读。

第十二条 学院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十三条 下列情况的考生学院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录取:(1)有文艺特长(如...

与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4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高考录取分数线

2014高考分数线 高考录取分数线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尊敬的各位高考考生和家长们:

  2014年的各省高考成绩正在陆续的发布中,2014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4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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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4年新疆高考分数线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新疆历年高考分数线以及2014年新疆高考分数线预测,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分数线应该不会太大的。

  高考分数线和成绩是高考志愿填报的决定性因素,本网站将为您提供2014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系统,志愿填报不知道填的同学可以参考本网站为您提供的2014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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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文科录取分数线(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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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独立学院 所在地: 新疆 性质类别:综合类
通讯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北路499号
联系电话: 0991-4595603,4556133,4556051
E―mail : zs@kj.xju.edu.cn
网 址:http://www.kj.x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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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贵州地区文科录取分数线

理科录取分数线
贵州- 文科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录取批次 录取线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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