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许多国内毕业生在计划着自己出国留学的同时,也有许多国外留学生准备着回国的事宜。对于回国留学生而言,十分重要的手续之一就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主要用于留学人员回国办理国外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的认证,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比如购买免税车以及回国后的就业等等。那么,留学生应该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呢?今天,出国留学网小编就以日本《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为例,向大家介绍一下《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像
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日本正规高等学校(不含语言学校)或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研6个月以上的各类留学人员,可在回国前一个月内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者,务请在注册系统中预约上门办理日期!
驻日使馆教育处从2014年5月起,启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注册申请系统:
http://www.lxgz.org.cn/SAonline/tokyoJapanAdmin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只有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方可来我处或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二、办理时间和地址
1.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东京都江东区)每周一、周四两天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中国及日本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2. 其它领区办理时间请与各总领馆联系(详见第六条)。
三、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护照首页(有照片页)复印件
护照如曾办理延期,还需提交延期页复印件。留学期间所用护照如已作废,仍需提交塬首页(有照片页)及延期页复印件。
2. 赴日后的简历(中文)
3. 留学生提供学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记」或「卒业証书」)。
如不能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已毕业留学人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修了証明书」或「卒业証明书」、「学位取得証明书」)。
即将毕业的留学人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位取得见込証明书」或「卒业见込証明书」。
4. 其他留学人员提供下列文件
(1)从事科研或学术交流人员
学校或研究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研究证明。
(2)博士后研究人员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在日研究证明塬件。
(3)中退者
退学证明书及在学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
1. 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在日本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者,不包括在日本公司、企业机构的就职和工作的人员、“研修生”和日本语学校的“留学生”。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时办理相关手续和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证明之一,每人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长期有效,本人应妥善保管。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上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