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政审频道讯:2015年北京昌平区考录公务员考察工作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关于昌平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昌平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所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考生,按以下要求体检。
1、报到时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于本人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昌平区医院体检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考生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时间:
昌平区各级机关(除区检察院、区法院外)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考生于3月18日(周三)、3月19日(周四)上午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昌平区检察院、区法院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考生于3月20日(周五)上午进行体检。进入区检察院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名单由区检察院公布,请考生与区检察院联系;进入区法院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由区法院公布,请考生与区法院联系。
3、体检地点:昌平区医院体检中心(昌平区医院南门内儿病房楼北侧)。
报到地点:昌平区医院南门内儿病房楼一楼大厅
4、组织领导:昌平区人力社保局与昌平区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5、实施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体检。
6、体检内容:以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准。
7、体检标准: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候补体检人选,依此类推。
8、携带物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约400元、已婚女性须携带结婚证原件;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9、体检前两天应清淡饮食,不要饮酒,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穿着宽松衣物。
10、体检当日尽量不要佩戴金属首饰或带有金属钮扣等饰物的衣物及带金属钢圈的女士内衣,以免在数字摄影检查中影响诊断医生的判断。
1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12、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1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14、考生须严格遵守并尊重工作人员的安排,礼貌待人。
二、考察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