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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曲靖市非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17年曲靖市非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予以公告(见附件)。
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将从各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面试后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做如下公告:
一、时间安排
1. 报考下列岗位的考生于8月8日进行体检
宣威市非法检系统; 马龙县非法检系统; 会泽县非法检系统; 罗平县非法检系统。
2.报考下列岗位的考生于8月9日进行体检
富源县非法检系统; 沾益县非法检系统; 师宗县非法检系统; 麒麟区非法检系统;
陆良县非法检系统;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岗位。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招考单位通知的地点集中,并按时参加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具体地点由市直各招考单位或各县区另行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家长、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表、半寸彩色免冠证件近照1张,体检费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付。
3.体检时须空腹参检,体检前几天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体检时,体检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5. 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须立即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由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待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方可到工作人员处领回,并迅速离场。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