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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合集

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 校门口摆摊设点

  在大家身处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中,都会比较留意最新的公告通知。公告通知用于提醒人们注意和关注相关事项。出国留学网倾情制作的“禁止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为您带来了与众不同的感受,希望大家喜欢本文!

禁止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篇1】

  为做好20xx年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项工作,给广大考生和全体监考教师创造良好的学习、考试和生活环境,根据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学校周边摆摊设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推销物品。

  二、校园周边商业网点经营者不得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三、对违规设置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物品进行暂扣。

  四、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24日起施行。

  通告人:

  日期:

禁止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篇2】

  各系(室)、中心(部)、各校内经营单位及全体学生:

  xx年8月15、16日和29、30日分别是xx级新生和其他年级在校学生规定报到时间。为了加强校园内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营造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的校园迎新氛围,经学院研究决定,新老生报到四天内,未经学院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摆摊设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学生不得在在院内私自摆摊设点,不得进入新生宿舍推销学习、生活用具等物品,检查发现后保卫部将立即没收,并报所在系给予相应的处分。

  2.任何校内经营单位只能在所属的摊点内经营,不得在学院规定区域外摆摊设点进行推销活动,检查发现后保卫部将立即没收,建设与条件保障部撤销其校内经营许可权。

  3.学院团学组织和各系迎新志愿者,不得以迎新的名义参加、组织任何校外商业推销和宣传,发现后保卫部将立即没收公开销毁,并报学院团委和所在系给予相应的处罚。

  4.各迎新室外接待服务点的所需帐篷由建设与条件保障部统一购置派发,各单位接待服务点不允许使用带有商业广告宣传的遮阳设备和服装,一经发现保卫部予以没收。各系除学院规定的迎新接待服务点外,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在校内设迎新服务点,所有的迎新宣传活动尽可能在规定的宣传橱窗和接待服务站进行。若确实需要,请提早向迎新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各系未经学院许可私自设点的,保卫部将予以撤除,并通报学院迎新工作领导小组。

  5.保卫部加大门卫的排查力度,力争从源头上避免不法分子和违规物品的流入校园。各校内经营单位,应提早备足货源,合理定价,以满足新生的购物需求。

  6.新学期开学后,关于学生个人在学院规定区域进行小商品交易的相关事宜,将按照学院的有关制度进行规范执行。具体细节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各系要加强新生报到期间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学生公寓物业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查、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宿舍,防止诈骗、盗窃案件发生。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问题查处由学院建设与条件保障部、学生服务中心和保卫部联合行动,建设与条件保障部负责统一认定各违规单位;学生服务中心协调监管好院系各级团学组织;保卫部负责执行查收各单位和个人的违规物品。开学后,保卫部将所有没收物品统一交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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