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和生源质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264)。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号(邮政编码:430065)。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
(一)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湖北省中职统考生、湖北省技能高考生)。
(二)参加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