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6年贵州毕节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招聘通知”,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12月招聘15名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15名。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共15人,包括综合类辅助人员和业务类辅助人员两类,招聘方式为聘用制。主要承担执法办案记录、打字文印、案卷整理、材料归档、法律文书收发传递、部分内勤工作以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不具有检察官、公务员和事业(工勤)编制身份,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非经国家规定的招考程序,不能转录为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毕节市户籍或在毕节市范围内居住。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当天为准。
5、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执行。因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强度大,需经常外出参与执勤、配合执法办案,刑事检察辅助岗位以男性报考为宜。所有岗位原则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7、品行端正,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非法组织。
(二)职位资格条件
考生除具备报考的基本条件外,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综合类辅助人员职位和检察业务类辅助职位:法学类、哲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类、管理类、计算机类等专业毕业。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处理日常事务,能够准确、快速进行文字、数据录入和编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反对党的基本路线,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本人或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吸毒、赌博、酗酒、色情、纹身或其它不良品行的;
(8)尚在服务期内的工作人员;
(9)其他不宜招聘为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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