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司法考试网为您提供2016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大纲变化,民事诉讼法是司法考试的重要学科之一,平均分值多达61分,关于民事诉讼法知识点以及考点的复习不要只注重法条的记忆,在掌握的前提下还需要学会举一反三,将其融汇贯通,详情请看下文。
民事诉讼法备考提示
在近几年的司法考试中,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选择题部分年均分值超过45分,案例分析题年均分值超过16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其考试内容主要着眼于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并且主要以案例的形式考查考生对相关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着重掌握管辖、当事人、证据、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传统重点外,同时要结合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于修改增删部分进行比较复习,因为这必将是近年司法考试的考查热点。因此,要求考生在构建民事诉讼法体系的基础上,通盘掌握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法律规定,并能够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2016年大纲变化
2016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部分,大纲新增考点22个,删除考点5个:
>>>新增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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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一节“基本原则”中,新增考点“诚实信用原则”,考点“检察监督原则”下,新增子考点“抗诉和检察建议”。
2.第五章“当事人”:
(1)第四节“诉讼代表人”中,新增考点“公益诉讼”。
(2)第五节“第三人”中,新增考点“第三人撤销之诉”。
3.第七章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
(1)新增考点“电子数据”。
(2)考点“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其下新增子考点“专业人士出庭”。
4.第九章第二节“送达”中,考点“送达方式”下新增子考点“电子送达”。
5.第十一章“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改为“保全与先予执行”:
(1)第一节“财产保全”改为“保全”,其下考点做了相应调整。
(2)考点“保全的程序”下,新增子考点“行为保全的程序”。
6.第十二章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中,考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下新增子考点“恶意诉讼行为”。
7.第十三章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新增考点“先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