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确定的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现面向全国各省招收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院代码:13988(国标代码)、1827(江苏代码)。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潘安湖科教创新区学院路1号(潘安湖校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泉山校区)。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兼顾历年招生录取情况,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二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