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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将在3月23日开始进行!请各位考生注意时间!相关的问答已整理在下文了,还有不了解的考生可以来看看哦!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问答”,供考生参考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什么是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答: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招委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精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而开展的改革试点工作。此项改革试点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科学选拔人才,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2.哪些考生可以申请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招生院校有哪些?
答: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外高职院校也可申请参加。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考生网上申请前公布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院校名单。
3.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需要参加哪些科目的考试?
答:考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除外)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等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及院校规定的考试或考核(以下称校测)。院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校测的实施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校测内容可包括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校测方式可采用笔试、面试等。请考生查阅院校招生简章和相关通知。
4.考生什么时候网上申请?如何申请?
答:考生网上申请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的安排是:3月23日至25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系统开放具体时间为:3月23日、24日每天8:30至22:00,3月25日8:30至17:00。
第二轮的安排是:4月1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4月20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5.校测和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答:第一轮的安排为:3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其所申请的院校。4月11日前,院校完成对考生的校测。4月14日前,院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轮的安排为:4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其所申请的院校。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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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校自主招生?有哪些院校实行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是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共10所)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南京师范大学可在江苏省内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高校在我省的自主招生工作如何进行?
答:高校在我省的自主招生按如下程序进行:
(1)高校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同时向社会公布。
(2)符合高考及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3)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试点高校要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4)试点高校完成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按照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数的适当比例择优提出候选考生,由高校招生领导机构审核后,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库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上传至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
(5)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自主招生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作为自主招生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6)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试点高校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相应科类的等级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要求择优录取。对不符合自主招生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以便其参加本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
(7)按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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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平行志愿投档线 | |
1 | 江苏2017高职(专科)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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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江苏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安排”,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江苏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安排
一、5月29日前,院校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二、5月30日,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并于5月31日下午向社会公布。
三、6月1日上午9:00至12: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以及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参加调剂。
四、6月2日17:00前,院校依据填报调剂志愿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等(不再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规则择优录取,并将拟调剂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对于不符合院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考生,院校一律不得录取。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院校向社会公布。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7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012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学校地址: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公办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一和本二批次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 A+=3分,A=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 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录取方式:“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分、体育专业分、英语、数学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四.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中澳合作办学:19200元/年
国际课程实验班:18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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