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西省高招委从省属11所本科高校抽调了113名干部作为高考(课程)巡视员分赴各考区、考点巡查和督促各地严格管理、严肃考纪、严防舞弊!”2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举行2015年普通高考巡视暨考前考务工作会议,江西省教育纪工委书记杜志刚介绍,凡是作弊的考生除了停考1—3年之外,处罚结束后继续参加高考的,高校有权不予录取。
据了解,2013年普通高考,江西省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在上饶等地抓获12个兜售作弊器材和试题答案的涉考犯罪团伙及1个涉考诈骗团伙,涉案人员已分别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2014年普通高考,遂川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犯罪嫌疑人向遂川县、大余县、龙南县等地的高考考生出售电子作弊设备,并在高考期间发送相关科目考试答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并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18名涉案考生都受到相应的违规处理。
“在利益的驱动下,助考犯罪活动依然会猖獗,犯罪手段将不断升级,当前,刑法修正案已将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列入刑法条款,正在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助考机构或非法中介在今年高考期间可能会上演最后的疯狂。”杜志刚介绍,个别考生和家长法制意识淡薄,对考试作弊抱侥幸心理,助长了助考机构或非法中介的不法行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还存在制度不完备、执行不严格、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个别考区或考点负责人存在对考试安全风险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等情况,这也给助考机构或非法中介提供了可趁之机。
会议上,杜志刚要求教育部门要严肃查处作弊考生及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要督促各地积极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考点周边环境整治等集中整治行动,设立本地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协调工作组,制定有效的联防群打工作方案。
“如果考点出了问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学校党政一把手、招生考试机构一把手,要承担主要责任。”杜志刚说,如发现监考不严,出现群体舞弊事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也要追究考点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发生安全事故或考风考纪管理薄弱的考点,对反映监督不力或不履行监督职责的考点,要追查驻点巡视员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责任。
杜志刚介绍,国家对考试作弊的行为有严格的惩处规定,作弊劣迹要记入诚信档案,除了停考1—3年之外,处罚结束后继续参加高考的,高校有权不予录取。“近年来,一些社会‘助考’团伙拉拢引诱在校学生参与替考作弊问题日趋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给教育带来严重伤害。”杜志刚说,要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的跟踪管理,全面摸查、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凡是在校学生参与替考的,除了对“枪手”学生开除学籍之外,还要依纪依规追究所在学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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