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定向专升本: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专业;我校与朝阳市政府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校本部的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除外),以上5个专业在朝阳师专办学,地址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邮编:122000。
其它本科专业均在校本部办学,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学制为5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4至7年;学制为2年的本科专业(专升本),学习年限为2至4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1.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5.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75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5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8949万元,图书205.9万册。
二、计划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
(1)中外合作办学类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专业;
(2)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英语、法语、日语、俄语、翻译专业;
(3)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4)专升本中的英语专业。
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表演(空中乘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2、男女生比例说明: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艺术类专业男女生比例要求详见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030101K | 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