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第一条 学校全称:沈阳药科大学
第二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2014级药学(英语强化班)和药学(专升本)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2014级其他专业在南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桥子镇)红柳路85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五条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专升本专业学制2年。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4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1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9714万元,图书98.85万册(件)。
第二章 专业设置说明
第八条 我校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备注 |
100702 | 药物制剂 | 4年 | 理工 | 理学 | |
100701 | 药学 | 4年 | 理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