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河北省2023年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仔细看,考试的考场纪律小编已整理在下文了,望各位参加考试的考生遵守考场纪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考场纪律”,供河北考生参考阅读。
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考场纪律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报到点名,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
二、考生除参考证件、测试所需伴奏光盘、服装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生应尊重考务管理人员,服从考务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动。
四、考生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意弹唱,不准到处走动。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按要求交验有关证件,并进行人脸识别(或指纹)查验。
六、考试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允许在考试区域内逗留。
七、考生要保管好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保管不善丢失物品者,责任自负。
八、对违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违规事件举报电话:0312-5972065。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教育部令第33号)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