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高职单招考试八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已公布,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019河北高职单招考试八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冀政〔2016〕5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8〕27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8〕44号),为确保我省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以组织联考单招工作为契机,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等考试招生模式;
(二)坚持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三)在考试组织上,尊重选材规律,突出对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的科学评价,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潜质好的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的命题、组考和录取等工作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牵头。具体开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制卷、组考、评卷、成绩登统、录取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考试成绩供考试八类所有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八类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牵头院校和使用联合组考成绩的相关院校领导构成,全面负责研究、部署本类单独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构成及工作组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协调组、纪检监察组、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数据组、录取组、后勤保障组”组成。其中协调组、纪检监察组、录取组由相关院校联合组成,命题组、阅卷组由相关院校联合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类单招考试有关院校及各组所有工作的协调、督导等工作;
2.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考务组,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的准备、监考人员的确定与培训及各类测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4.命题组,主要职责:负责科学合理地制定考试内容、时长、测试方式及评分标准、标准答案等所有内容;
5.阅卷组,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试卷评阅工作;
6.数据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录入、统计、各类考试数据处理和报送等工作;
7.录取组,主要职责:由牵头院校和相关招生院校组成录取组,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实行投档,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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