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河南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由出国留学网秘书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您!
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7〕4号)
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5个职业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经部鉴定中心批准后,继续组织实施理财规划师统一鉴定。
(二)省统一鉴定职业。秘书、育婴师、速录师等3职业的5级、4级、3级为河南省统一鉴定职业。
(三)省试验性鉴定职业。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健康管理师(3级)、信用管理师(3级、2级、1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级、2级、1级)、创业咨询师(3级、2级、1级)等5职业由省中心组织试验性鉴定。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数据上报
(一)全国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日期分别定为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见人社鉴发〔2017〕1号文。全省统一鉴定具体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详见附件1~2。
(二)全国统考、全省统考、统考下放及试验性鉴定的考务管理全部使用在线考务系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地址为http://www.zyjnjd.com/。
(三)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数据要按时提交,不参加考试的批次必须提交不参加信息、结束业务流程,交费电子表按传统模式同时上报。省中心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9日,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四)河南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 ha.osta.org.cn)为统考资讯网络唯一官方发布平台。各机构电子缴费表仍使用“工作网河南省管理平台的鉴定专用内部通迅系统”上报。
(五)参加2016年11月公共营养师统一鉴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1日进行。
(六)今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和心理咨询师(二级)的前两科都将首次采取上机考试的考试形式,第一科(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为客观题,人力资源管理师第二科(专业能力)为主观题,心理咨询师第二科(专业能力)为主观题加客观题形式。考生应熟悉计算机操作,并具备一定的汉字录入能力。
(七)今年将组织养老护理员的省试验性鉴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加强考前培训,严格报名管理
(一)报名点要在审核批准的职业、级别范围内组织报名,按照职业标准培训学时要求进行课程设置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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