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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精选讲义

税法精选讲义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讲义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精选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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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建税

  一、概述: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1. 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市区7%;县城、镇的5%;其他1%。

  2.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3.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实纳消费税+实纳营业税)×适用税率

  4.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

  5. 因减免税而对“三税”进行退库的,可同时对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退库。

  6.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

  耕地占用税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义务人: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包括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解析1】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

  【解析2】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三)税收优惠

  免征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减征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车船税税目与税率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价格即计税价格就成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相关链接】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与进口方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也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注意,如果进口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大卡车、大客车,则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简化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3.其他自用应税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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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讲义: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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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讲义:纳税地点

  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各油井应纳的城建税,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所以,其应纳城建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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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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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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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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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可以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

  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B、养老院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D、飞机跑道占用耕地

  正确答案:C

  解析:选项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税;选项B,养老院占用耕地,免税;选项D,飞机跑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下列房产中,免征房产税的是( )。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出租的房产

  B、公园里由照相馆使用的房产

  C、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D、供热企业使用的房产

  正确答案:C

  解析:选项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B,公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公园内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选项D,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不是所有供热企业使用的房产都免征房产税的。

  3、李某有面积为14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106万元。杨某有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82万元。两人进行房屋交换,差价部分杨某以现金补偿李某。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杨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万元。

  A、4.8

  B、2.88

  C、2.16

  D、0.72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计算。本题中房屋置换,杨某支付补价,由杨某缴纳契税=(106-82)×3%=0.72(万元)

  4、某企业破产清算时,其房地产评估价值为4000万元,其中以价值3000万元的房地产抵偿债务,将价值1000万元的房地产进行拍卖,拍卖收入1200万元。债权人获得房地产后,与他人进行房屋交换,取得额外补偿500万元。当事人各方应缴纳契税合计( )万元。(适用契税税率3%)

  A、15

  B、36

  C、51

  D、126

  正确答案:C

  解析: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拍卖房地产的,承受方应纳契税税额=1200×3%=36(万元)。房屋交换中,由支付补价的一方按差价计算缴纳契税,税额=500×3%=15(万元)。当事人各方应缴纳契税合计=36+15=51(万元)。

  5、某市观光采摘园占地共20000平方米,其中水果种植用地1600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地3000平方米,观光园附设饮食部占地1000平方米。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元。

  A、0

  B、20000

  C、100000

  D、80000

  正确答案:B

  解析: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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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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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出版社: 人民邮电出版社; 第1版 (2016年1月1日)

  外文书名: Accouting

  丛书名: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用教材

  平装: 424页

  教材特色:

  1.有重点:重点考的,就是重点讲的。知识点的讲解,不止全面,更有侧重。

  2.有分析:涉及具体知识点的每一节,均有“考情分析”,说明该节的历年考查情况,剖析其命题特点,指出考查重点,并提供学习建议。

  3.有题目:经典例题——配合知识点学习,有利于理解与掌握知识点;新考真题——很有价值的题目,全部精解精析;同步习题——强化巩固所学知识的好帮手。

  教材目录:

  第0章考纲分析与应试策略

  第一节考试简介

  一、考试科目

  二、考试形式

  三、考试题型与答题时间

  第二节考试大纲专家解读

  一、考查要点概览

  二、命题趋势分析

  第三节应试经验与技巧

  一、客观题

  二、计算分析题

  三、综合题

  第四节学习方法与建议

  第1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二、税法的概念

  三、税法的目标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一、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二、税法的其他基本原则

  三、税法的适用原则

  四、税收法律关系

  第四节税法要素

  一、总则

  二、纳税义务人

  三、征税对象和税目

  四、税率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减税免税

  九、罚则

  十、附则

  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二、税收立法原则

  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四、税收立法机关

  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六、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六节税收执法

  一、税法的实施

  二、税务机构设置

  三、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

  四、税...

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习题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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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习题

  1、单选题

  某企业拥有原值为5000万元的房产,2015年4月1日将其中的4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双方约定投资期限10年,不承担投资风险,当年取得固定利润分红200万元。已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15年度应纳房产税( )万元。

  A.24

  B.3.8

  C.33.6

  D.57.6

  【答案】D

  【解析】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该企业2015年应纳房产税=5000 ×(1-40%)×(1-20%)× 1.2%+5000×40%×(1-20%)× 1.2%×3÷12+200×12%=57.6(万元)。

  2、单选题

  下列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答案】D

  【解析】选项A: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选项B:属于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选项C:属于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3、单选题

  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房产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B.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D

  【解析】选项A: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8: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C: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有( )。

  A.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B.企业开业初期、生产经营尚未正规的

  C.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严重不足的

  D.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答案】AD

  【解析】生产经营尚未正规的、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严重不足的,都不属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情形。

  5、多选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税法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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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税法要素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专栏提供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税法要素解读,希望对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

  税法要素

  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一、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二、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相关链接】纳税人与负税人;直接税与间接税

  三、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四、税目

  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五、税率

  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

  六、纳税环节

  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

  七、纳税期限

  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八、纳税地点

  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各税种纳税地点的规定都易出客观题。

  九、减税免税

  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各章节的减税免税规定往往存在大量考点。

  十、罚则

  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印花税、征管法等章节都有违章处罚措施。

  十一、附则

  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后续章节没有特别表述,可作一般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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