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通知 篇1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示范村“实施方案
为了不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积极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按照州人口计生委、州计生协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以及省、市关于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之中,坚持政府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作用,组织群众依照法律法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培植一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推动和引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全面开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管理服务模式,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一)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深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大力弘扬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倡导先进的人口文化,推广男女平等的新型婚居模式。
(二)支持各级加强村(居)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的基层组织网络,按照“五有”(有活动阵地、有活动器材、有活动制度、有服务项目、有宣传队伍)标准,加强计生协会建设,整合村(居)计生组织资源,探索推进村(居)计生工作组织与村(居)计生协会组织一体化。建立健全村(居)世代服务室、人口学校、会员之家等阵地。
(三)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宣传、培训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指导村(居)制订完善并落实《村(居)民自治章程》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约》。推动各地积极开展“阳光计生”活动。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
(五)加强群众自治专题培训,提升各级尤其是乡级的工作能力,切实使乡级承担起指导、督促的作用,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健康发展。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市、镇、村“三级联创”活动,培树一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的先进典型。
三、活动规划与主要措施
(一)宣传发动,启动实施
1、加大对示范活动的宣传力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层层发动,统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