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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浙江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浙江自学考试 浙江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浙江的考生注意了,浙江教育考试院已经发布了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简章,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4月浙江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3年4月浙江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须知

  (一)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等规定执行。

  (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有限定,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日语本科课程“00845 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

  (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五)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3年4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4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七)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

与浙江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相关的考试信息

新疆2023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新疆自学考试报考 新疆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新疆的考生注意了,新疆招生网发布了2023年新疆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具体内容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新疆2023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供新疆的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

新疆2023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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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山西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与浙江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相关的考试信息

2023年山西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山西自学考试 山西自学考试简章

  山西的考生注意了,山西招生考试网已经发布了2023年山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招生简章,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山西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3年山西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主考院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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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对照表

  本科层次(28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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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排序,其中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 业,按照学科属性列入所属学科门类下。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为特设专业。

  3.表中所列“原专业”为现开考专业。

  专科层次(7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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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自学考试:2012西藏自考报考简章

西藏
根据教育部教考试[1998]7号文件《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2002年起,执行教育部颁发的调整后考试计划。目前开设所有专业的计划、大纲及教材均有较大幅度的变动,请各地市自考办务必高度重视,并做好宣传工作。
  从2008年起停止使用《大学语文》(专科、本科)、《高等数学》(二)和公共政治科目旧版教材和大纲、教材命题,考生请到区自考办订购新改版教材。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合格的单科成绩全部有效,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应关系进行课程替代。 考试用书
  2012年7月考试报名时间:2012年5月15日至5月20日。报名请登陆http://www.xzzsks.com.cn( 进入“西藏教育考试院入口”,点击“服务中心”下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自学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报考系统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采集工作,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通过报名、报考页面修改自己的报名、报考信息。5月20日—5月25日期间考生本人到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报考信息,缴费并摄像采集照片,逾期不予办理。
  注有“★”号的专业系部门委托开考专业,不接纳社会考生报名。凡社会考生参加委托开考专业的考试,须经委托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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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2012甘肃自考报考简章

甘肃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一、二、三)。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全省自学考试除中英合作专业、义务教育专业、应用型专业外,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持二代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银行卡登录甘肃自考报名网或甘肃自考对外服务信息网报名。
  (二)报名流程(图略)
  (三)报名时间
  1、2012年5月25日至31日进行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2012年5月25日至27日进行2012年7月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报名(考点仅设兰州)。
  2、2012年8月8日至17日进行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网上报名,2012年9月8日至12日补报名。
  (四)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
  1、首次报考者,须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自然信息和手机号,确认照相地点和考试地点,支付电子注册费后,到当地自考办确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首次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照相时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也可同时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2、老考生报考时,登录报名网站后先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首次报名密码是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重设密码,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3、考生报名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设置课程及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2011年10月起自学考试长线专业与教资专业实行分库报考,在考生报考界面下,长线专业和教资专业将不能互相报考,如确需报考两个专业的按新生重新注册。
  4、公安管理(本科、专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自考办报名;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名。义务教育专业为委托开考专业,只接受集体报名,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到各县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报名。
  5、停考专业不接受新生报名,未毕业考生参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施行)中有关规定执行。
  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考试,但只能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才能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已面向全省开考,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报名。
  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9、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层次专业中选报三门专业课,考试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课程,但不授予学士学位。
  10、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内跨考区报考。
  三、实践性环...

2023年新疆考区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2年的自学考试已经完成了全年的考试计划安排,目前2023年的考试安排和报考简章也已经在各个地区陆续发布了,有参加明年考试打算的小伙伴们可以多多关注,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23年新疆考区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有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专业与课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23 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 20 个(专科 8 个、本科 12 个),开考课程 223 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 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 2)。

  (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 2023 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 2024 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

  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 号)要求,自 2023 年 4 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 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 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 元/科)交纳报...

2023年4月江西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江西自学考试 江西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江西的考生注意了,2023年江西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已经发布了,想要报考2023年江西自学考试的考生可以参考一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2023年4月江西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3年4月江西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3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三)报考对象的限定:

  1.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4.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注:根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以上1、2、3、4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承担不被承认考试结果,不被受理毕业申请的后果,请谨慎报考。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时间

  (一)新生注册时间:1月3日-6日,每天9:00-17:00。

  (二)网上报考时间:1月3日9:00开始,12日17:00结束。

  三、报考方式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考生个人网上报名、网上选报课程和网上缴费。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报考。

  四、新生注册

  (一)首次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办理新生注册手续,现场采集信息,本人核对信息无误需签字确认,24小时后可凭准考证号和姓名在网上选报课程及缴费。

  (二)各报名点负责新生注册资格审核,有关材料需留存备查。设置在高校的自考报名点,工作职责与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点一致,负责接收辖区内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的考生新生注册及受理毕业申请。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点详见附件1。

  (三)本省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进行注册。

  (四)不在户籍所在地注册的新生,除身份证原件、《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外,还需要提交的材料,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即可:

  1.外省籍在赣工作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工...

2023年湖北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2年各地的自学考试已经全部完成,各位有报考意向的小伙伴们可以开始关注明年上半年的自学考试了,湖北省发布了2023年自学考试的报考简章,快来本文中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关注本站即可获取更多精彩资讯!

  2023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zk.hbea.edu.cn/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上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新 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身份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时间(含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报考):2023年上半年2月10日至17日,下半年8月25日至9月1日。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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