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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海拉尔区2018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101号)要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10月30日—12月10日进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范围
对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4.教育教学能力
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需取得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 学合格证书(并经过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7、户籍条件
申请人户籍为海拉尔区或申请人工作单位在海拉尔区的。
二、认定机构和种类
认定机构:海拉尔区教育科技局;认定种类: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
1、10月30日—11月8日,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等信息上交教育行政部门后,所有信息不予更改,出现失误,后果自负。
3、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二)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要求有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并通过海拉尔区教科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取得合格证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