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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临时资质证书延期通知
目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已开考三年,但注册消防工程师市场仍旧供不应求,因此,不少地区继续将消防临时资质证书延期,同时对于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以下为各地通知摘要汇总:
河北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如期间取得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正式资质,则正式资质颁发后其临时资质自动废止)
河南省:临时资质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原临时资质证书继续有效。2019年1月1日起,临时资质及临时认定的消防工程师资格全部废止。
上海市:现有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期限届满后一律予以注销。
辽宁省:对符合临时资质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换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临时资质有效期续期为2018年12月31日。
江西省:原已取得临时三级资质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1日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证书,其有效期自动顺延至2018年3月31日。
四川省:对原取得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仍按照临时机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有效期暂延续至2018年10月1日。
宁夏自治区:为了保持全区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对现有的52家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附件1),其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8年3月31日。
重庆市:已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的,临时资质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9月。
湖南省:符合临时资质相关条件的,予以临时资质延续至2018年12月31日,此后不再办理临时资质续期。
云南省: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0月1日。
广东省:对于已经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在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省公安厅消防局申请续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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