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禁摩限电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出国留学网小编特此跟大家一起分享深圳禁摩限电公告内容,欢迎阅读。
对于禁摩限电路段,深圳公安局发布了3个通告,时间均为2015年,目前也以这3个通告里面的路段为准。
1、深圳市公安局关于继续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内道路行驶的通告;(2015-12-25)
2、深圳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在宝安、龙岗区和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通告;(2015-12-25)
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 (2015-06-25)
具体通告内容见以下: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继续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内道路行驶的通告
为加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现就继续禁止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下同)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内道路行驶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内所有道路上行驶。
二、上述禁行时间为每日0时至24时。
三、上述禁行时间、禁行道路不适用于执行任务的特种摩托车。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持有深圳合法有效牌照,但未在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补偿手续的摩托车,可以在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非禁摩区域内行驶,但不得进入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内或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禁摩区域的道路行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深圳市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补偿的通告》(深公通字〔2007〕8号)。
六、本通告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有效。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
2015年12月24日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在宝安、龙岗区和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通告
为加强宝安、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及坪山、龙华、大鹏新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改善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就继续禁止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下同)在部分区域、道路上行驶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宝安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新安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西乡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福永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沙井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石岩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六)松岗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七)深圳机场: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机场进出场路(东起广深高速公路机场出口,西至机场中心环岛),机场一、二、三、四、五、六、七道(含支路),航站一、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