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宁夏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大学生村官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党办〔2008〕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宁组通〔2013〕144号)及2014年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区共选聘150名大学生村官到农村任职。
一、选聘原则
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⒊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⒋坚持同等条件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优先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及条件
今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采取免笔试驻村见习和统一考试两种方式。
(一)免笔试驻村见习选聘
⒈选聘数量:选聘30名。其中,银川市8名、石嘴山市2名、吴忠市8名、固原市8名、中卫市4名。
⒉选聘条件:
“985”高校毕业生:全国“985”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211”高校毕业生:2012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学习农、林、牧、渔等涉农专业,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硕士研究生: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以上毕业生均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出生日期以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以2014年6月1日以前入党为计算截止日期。
⒊选聘办法:驻村见习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30名拟选聘对象,因考虑部分边远地区职位需求,拟选聘对象原则上男性不少于50%。安排到本人填报职位所在市的农村驻村见习3个月(由各市委组织部安排见习村)。驻村见习期满后,对表现优秀、本人愿意、基层需要、群众认可的拟选聘对象,由领导小组分别会同5市组织部采取考察或函调的方式,到拟选聘对象原就读高校或原工作单位,考察拟选聘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及驻村见习情况等。考察合格的,经过审批、体检、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见习期计算聘期。如有驻村见习中途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不再补录。见习期间,为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的生活补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聘用的,补发见习期间工作、生活补贴。
(二)统一考试选聘
⒈选聘数量:选聘120名。
⒉选聘条件: 2012年—2014年宁夏各普通高校或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14年6月1日以前入党);
(2)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各县(市、区)具体选聘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4年宁夏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分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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