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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高职院校和全国首批重点艺术高职院校。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国际代码:13263 湖北代码:C535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694号

  三、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学校概况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原名湖北省戏曲学校,1988年更名湖北省艺术学校,先后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中专。历经省艺校、省文艺干校、省电影学校和省艺术研究院三校一院合并,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独立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办学水平评估,成为我省唯一一所艺术类高职高专人才培养优秀院校。

  学院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设计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旅游学院、人文与社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学院,共开设有31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表演专业为龙头,文化服务等非表演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优势专业群。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质量立校,积极拓展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需求的新型专业。其中,舞蹈表演和戏曲表演为中央财政支特的重点专业;音乐表演(湖北民歌)、戏曲表演和舞蹈表演(中国舞)是国家级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是湖北省品牌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是湖北省特色专业;艺术教育和学前教育为国控专业;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三个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湖北民间舞技能大师工作室”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艺术类‘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为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六、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2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专业遵循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仍不能满足按第三志愿专业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2、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湖北省单独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技能成绩。

  5、湖北省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湖北省招生...

与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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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院名称: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95号

  二、学院代码:12704

  三、学院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李力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各专业往年的招生情况和生源质量,以及当年的具体生源构成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来分配具体招生计划,其中省外招生计划如在当地无生源情况下,将调回本省,并按照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计划分配。

  九、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达到其所在省份最低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文、理科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4、播音与主持专业使用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歌舞表演专业使用省统考舞蹈专业成绩,录取原则采用志愿优先,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国际标准舞专业使用省统考舞蹈成绩,录取采用志愿优先,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钢琴伴奏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专业使用省统考音乐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空中乘务专业:

  (1)身高要求:男生172cm---184cm,女生162cm—174cm;

  (2)体重要求:(身高cm-110)×2±10;

  (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4)色觉、嗅觉正常,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

  (5)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6)容貌端庄、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肝炎及慢性病史,无明显外八字。

  9、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按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志愿、考生成绩进行投档,学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10、“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十、学费标准及待遇: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表演类专业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只提供英语教学。

与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高考吧:2012湖北高考招生简章: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高考

我院是一所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根据招生的要求,我院制定了2012年录取章程。

  1、我院舞蹈表演、影视表演两个专业是自主招生专业,本省考生需要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按比例划定。外省考生只需参加当地相关专业考试即可。

  2、我院其他专业需要2012年湖北省专科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对外省招生的专业,以当地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录取时成绩由专业60%和文化40%合并,作为录取排序依据。

  3、我院与美国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是:舞蹈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成绩我院承认省内和外省考生联考成绩及部分本科院校专业成绩。学费前两年为22000元/年,后一年按西俄勒冈大学核实标准。

  4、我院表演类专业男女生比例原则上是1:1,要求考生心理健康且身体符合相对应的专业要求。

  5、我院表演类专业学费每年7762元,文科类专业学费每年4000元,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6、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7、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8、招生咨询电话:027-87863036、027-87563259。

  9、学院网址:www.artschool.com.cn

  10、学院地址:

  街道口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694号,邮编:430070

  卓刀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邮编: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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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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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类型、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3、层 次:高职(专科)

  4、学院地址:福建福州市闽侯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市民广场旁)

  第二条 学院简介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公立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艺术底蕴深厚,被誉为“艺术人才的摇篮”,2013年被授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条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开展,制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负责日常有关招生工作。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学院2017年面向省内外招生。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五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院承认我省高职招考有关加分政策。

  5、具体招生录取规则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6、省外招生录取规则参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第六条 学生待遇

  通过高考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按统一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七条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学院收费标准如下:

  学 费: 72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条件,每学年500元-1200元不等;

  代办费:教材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多还少补。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fjyszyxy.com

  咨询电话:0591-38268178、38...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 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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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全国各省艺考分数线发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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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获得“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校国标代码:14197

  七、学校基本情况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半城山色、半城湖,有宜居之都、运动新城之称的黄石市,学校依山傍水、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是学子成才的理想园地。

  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2.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各生源省份符合国家2022年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认可2022年全国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接受各生源省份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3.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4.各招生专业均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学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为准,专业成绩为2022年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专科统考合格成绩。

  6.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及补充规定执行。

  8.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9.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十、学生资助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

  1.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至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校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的,可先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广州路9号

  邮政编码: 435003

  学院网址: http://www.hbei.com.c...

2022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获得省级平安校园、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等荣誉称号,现有投资与理财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校名称: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798

  湖北招生代码:C559

  第二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大道519号

  邮编:430064 学校网址:http://www.hbcszyxy.edu.cn

  电子邮箱:736319808@qq.com

  联系电话:027-88117970(传真)027-88116071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第六条 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院录取批次分数线,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第七条 招生机构、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三)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根据考分从高到底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则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空额计划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来考生(专业成绩达生源省美术类省考专科线,文化成绩达生源省艺术类专科批次线)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以文化分高优先录取。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五)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 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七)学校不限定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有关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等。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网站公示信息为准。专科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年5000元,专科艺术类(特殊专业)学费为每年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每年16800元,住宿费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收取。

  第九条 奖助学金情况: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保证贫困学生顺利报到入学,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退役士兵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充分体现公办学校的优势。

  第十条 毕业证书:学制三年,学...

2022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湖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现有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119

  学校办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关山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鲁巷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举办方:湖北省人民政府。

  现设有34个招生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为国家选拔培养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设置

  第七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编制分省、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ubstc.com.cn)和各省的官方渠道对外公布。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级招办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招办投档名单中依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录取。学校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生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一条 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比例执行,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退档。

  第五章 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因素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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