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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普通高校2015招生政策规定八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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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普通高校2015招生政策规定八大变化


  2015年我省招生工作基本思路是: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导向,以建设“多元互动网上录取平台”为突破口,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机制、诚信安全体系、宣传服务措施和规范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平行志愿,调整优录加分政策,合并部分批次,完善艺术招生政策,为下一步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后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准备。主要在以下八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减少录取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

  按照国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的要求,2015年,选择计划数相对较少的艺术类、高校积极呼吁合并的高职高专进行批次合并试点,将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合并、将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合并。2016年将第一、二、三批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2015年仍维持三个本科录取批次不变),为今后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积累经验、创造条件。从2016年起,我省实行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即考生先填报本科批次志愿,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再填报专科批次志愿。同时,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我省不再自主组织语、数、外高考命题。

  2015年,我省除艺术本科(一)外,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二、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从2015年起,我省对以下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一是调整农村独女加分分值。继续保留农村独女报考我省省属院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

  二是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三是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

  四是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

  三、改革高职高专录取办法,进行高职院校多元互动录取试点

  2015年,高职高专招生改革除了合并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外,最大的改革就是进行高职院校多元互动录取试点。具体做法是:高职高专分两段录取,两段采取不同的录取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有高职高专招生计划的高校,在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二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湖北省属高校经自愿申请同意后,进行多元互动录取试点,录取分数线由高校自主确定,报省招办审核备案后集中公布。多元互动录取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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