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享单车满街乱停要定处罚措施)
三湘都市报3月30日讯 今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四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审议中,共享单车的停放、垃圾的分类等城市管理问题,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焦点。
“鼓励”的话少说
操作性应更强
“四次审议稿越来越完善了,整体上表示赞同。”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汤立斌看来,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旨在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最关键的是操作性要强,对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才越有帮助。
四次审议稿拟规定,在户外设置广告应当符合广告规划及城市容貌标准,设置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和清理。“户外广告应以审批为前提。”同时,汤立斌认为,四次审议稿对于户外广告定期维护和清理的责任人不明确,他建议予以修改。此外,他建议,对城管人员的执法程序要做出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晨光也认为,四次审议稿应加强操作性。“现在鼓励支持的话太多,但是谁鼓励?鼓励谁?如何鼓励?这三个问题应更加明确。”他举例说,四次审议稿提出“鼓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并与城市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相适应”,“仅仅是鼓励的问题?”徐晨光说。
提倡使用电动自行车
时下火热的共享单车,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热点之一。四次审议稿提出,鼓励向市民提供公共自行车的租赁服务。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秋沙更关心如何规范管理共享单车。四次审议稿第三十七条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做了相关规定。“应该将共享单车管理也加入进来,如何管?还要具体调研。”他认为,共享单车是城市管理中新的事物,也是很重要的内容,然而现在共享单车满街乱停,甚至马路当中都停,管理跟不上,乱在没有停放点。“是不是可以划定个位置?”他建议,对于没有按规定停放的,相关部门一定要有处罚措施,比如处5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王秋沙认为,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最重要的是看时速,电动自行车时速在15公里以下,和单车差不多,不会跑到马路当中去。他建议,提倡使用电动自行车,因此对电动自行车的手续要简化,上牌、领证可以免掉。审议中,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表示赞同。
物业单位必须
设分类垃圾桶
四次审议稿拟规定,公民和物业服务等单位应当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餐饮服务单位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食堂(餐厅)应当将餐厨垃圾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曦认为,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而物业服务等单位是垃圾分类的重要环节之一,她建议将该条款修改为“物业服务等单位必须设立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设备和明确垃圾分类的标识”。
“对,还要加上一句 并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向德伟对此表示赞同。
记者 吕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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