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性质: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共建高校
五、办学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本科专业列入安徽省和其他部分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享有的各种加分优惠、能力和特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2B以上,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根据线上生源情况和各省份有关提档比例要求,我校确定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其中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4、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部分专业对单科成绩有限定。
(1)报考英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0分,报考林学(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且口语成绩优良。
(2)报考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数学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
5、英语、对外汉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6、按类招生的学生将在学习中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所含专业。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8、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9、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鼓励考生A志愿报考,对A志愿报考我校进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一本分数线5分及其以上,尽可能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10、中外合作培养招生: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加拿大湖首大学(LakeheadUniversity)合作培养林学(含森林经营和管理、森林健康和保护、木材科学、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管理、保护区规划管理五个专业方向)本科专业学生。对于在大学前两年学习期间成绩合格、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学生,后两年经本人申请,获准签证可赴国外合作学校就读。学生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由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历文凭证书。
七、颁发证书:本科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