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一所本科独立学院,将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独立学院(国标代码12657),英文名称为“Furong College,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Arts”。
第三条 学院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100号。
第四条 学院设有文学与社会科学系、经济与管理系、工程与技术系、艺术与体育系、理学系5个教学系。
第五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湖南文理学院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就业部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3.协助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相关教学系党总支纪检委员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 招生就业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学院本科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