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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信息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 2020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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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信息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等级,2009年获评“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2010年获评“湖南省文明单位”,2011年立项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获评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2013年成为株洲市政府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共建院校,2014年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入围全省首批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和本科中职专业教师联合培养高职院校,2016年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生定向培养高职院校。2017年成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A类专业群建设单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全国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学校纪委以及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Hunan Automobile Engineeri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职教大学城智慧路79号(云龙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第十三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面向湖南、福建、辽宁、河北、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四条 报考类别

  湖南:文史类、理工类、体育文、体育理、美术文、美术理、职高对口(师范类、电子电工类、机电类、计算机类、建筑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旅游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

  外省:文史类、理工类。

  第十五条 报考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与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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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类别(具体专业名称和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为准;免费师范生和士官学院只招收统招生),具体如下表所示:

二级学院

开设专业

与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相关的招生计划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单独招生简章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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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基本情况〗

  学校是湖南省首批8所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之一。坐落于株洲市红旗北路,毗邻沪昆高速和长株高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占地1055亩,校舍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建有特斯拉、宝马、保时捷等12个实训中心、89个实训室和102个校外实训基地,馆藏纸质图书29万册、电子图书32万册,总资产4.5亿元。建设中的新校区坐落在长株潭两型社会云龙示范区,按照现代、绿色、集约、共享理念规划设计,承山而建,傍水而起,山林书院,鸟翠墨香,形成了三山两水的景观格局,一环串五区的功能布局体系,“生态聚落”化的建筑组团。这座现代简约、工业气质的生态海绵校园将于2018年9月实现搬迁入驻。

  ❖现代简约、工业气质的生态海绵校园

  〖办学方向〗

  为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凸显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学校将致力于构建以汽车类专业为主体、以电子信息类和经济贸易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建设格局,实现学校办学有特色、系部建设有特点、学生培养有特长的“三特”目标,加快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高水平有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600人,教师中研究生达到50%,副高以上职称达到40%,双师教师超过75%。拥有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邓志革、国家级教学名师尹万建教授、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张璐青、湖南省师德标兵黄敏雄、全省高校辅导员十大年度人物陈珊、朱鹊飞等先进典型。学校先后选派了5支优秀的教育教学团队分别赴德国、新加坡、台湾、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深造、考察和学习。

  〖特色专业〗

  学校是国家职业教育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单位、2016年度备选项目单位、国家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现有1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3个省级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3门省级精品课程;3名省级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2个省级教学团队。

  〖科研成果〗

  2017年12月4日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德毅院士工作站”在我校建站,助力“大国工匠”培养。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承担国家级课题7项、省市科研项目百余项,出版教材和专著百余部,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千余篇;学校为企业等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与咨询百余项,为行业、企业和农民工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服务4万余人次。

  〖校企合作〗

  学校相继被确认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湖南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服务外包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湖南省旅游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湖南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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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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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专业及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类别(具体专业名称和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为准;免费师范生和士官学院只招收统招生),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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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先后被授予“全省首批8所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职院”、“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教育信息化首批试点单位”、“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湖南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湖南省汽车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湖南省党建优秀高校”、“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

学院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文理并重的综合型职业院校。学院下设汽车电子系、汽车运用系、汽车商务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全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937

湖南省代码:4719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的招生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负责学院招生计划的协调、制定与实施。

2、负责招生广告策划、宣传和生源组织工作,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审批工作,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

3、收集和整理招生工作的文书及档案资料,并按规定做好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学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院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5、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上报有关招生数据。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当年度《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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