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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规程
一、志愿投档
凡设置了投档志愿的各类招生均实行志愿投档(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和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
1.投档规则。一是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二是非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按排序分数(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出档。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考生。
2.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100%)。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报投档比例的高校,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
3.投档人数按投档单位的计划数与学校投档比例确定,每一投档单位的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4.出档顺序。出档顺序分两种:一是需要面测(含政治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复查等)的本、专科提前批部分院校(专业),在面测合格且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二是不需要面测的院校(专业),在所有填报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
排序分的计算方法是:对没有专业加试的科类(含文史、理工类),排序分=高考文化总分+优惠分(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少数民族加分、散居少数民族加分及聚居区汉族加分要根据加分适用范围确定分值)+语数外权重;
对有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体育等科类,排序分=高考文化总分+优惠分(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不计体育优惠加分)+专业分+语数外权重(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艺术类非平行组院校(专业)、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5.对于征集志愿投档完成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由计算机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随机调剂投档。除高职专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外,按征集志愿(含服从志愿)第一次投档后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含征集志愿投档线高于批次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在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含政策规定的降分),继续按征集志愿的直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追加的机动计划不得参与),不再按征集志愿公布的投档线控制投档。
按我省政策规定,征集志愿投档后仍不满额的外省农林、航海、地矿类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本科提前批有关院校(专业)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其中,普高艺术、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职高艺术类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单列了招生计划的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适当降分补充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降分...